在今年的1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门制定了《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具体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录》中我国将:
1、废电池、电池废料划分为可再生类固体废物: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废电池,以及电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极片、废电芯、废粉末及浆料、边角料等。
2、废电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划分为可回收物: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动力电池和家用电池,包括磷酸铁锂电池、废弃三元锂电池、废弃钴酸锂电池、废弃镍氢电池、废弃燃料电池等,不包括属于危险废物的废弃铅蓄电池、废弃镍铬电池等。
3、报废交通运输工具划分为大件垃圾: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报废船只、飞行器、报废汽车、新能源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及其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