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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的融资模式及收益来源

 

    开发性金融与环保贷通常将以创新型贷款的形式得以应用。但是,无论哪种创新型贷款模式,仍然要遵循贷款的风控审批原则。


    创新型贷款多为金融机构针对性提供的项目贷,通过开发性金融及其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重点支持地方EOD项目库内环保型企业等市场主体。


    开展减污降碳、生态修复、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保及环保产业发展项目。


    政策性银行是EOD融资的第一方式,自2020年与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试点工作以来。


    截至2022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已向25个试点项目发放贷款225亿元,涉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多个领域。


经营性资源收益

    社会资本通过直接开发利用自然资产、获取相关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可具体分为项目+产业、项目+碳汇、项目+资源三种方式。


(1)项目+产业:采取“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或特许经营权发展适宜产业。


    “项目+产业”收益可分以下六类:土地使用收益、草原资源使用收益、森林资源使用收益、海域资源使用收益、矿权使用收益、自主发展产业收益。


    自主发展产业收益是最直接、最合规的回报就是找到项目自身的价值,产业运营收益主要是对EOD项目包中的产业项目进行开发、建设、运营,以获得收益,一般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文旅产业、现代农业、其他服务业等。


    产业运营收益是EOD项目的初衷,对EOD主体企业运营管理与产业资源导入、招商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是项目的主要收益来源。


案例: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天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项目为例,依托周边农田湿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绿色农业、基质营养土加工、绿色建材等产业。


    同时深入挖掘大禹文化、淮河文化,发展文化旅游项目产业,成功实现“水资源+文旅+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的产业经济开发模式。


(2)项目+碳汇:指的是社会资本可以对投资形成的具有碳汇能力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生态系统,申请核证碳汇增量并进行交易,通过市场机制获取森林生态价值带来的经济收益。


案例:以浙江安吉西苕溪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为例,经过流域综合整治、生态化经营和管理,有效提高了竹林的生长量,从而增加了碳储量,打通了碳汇交易通道,成立了全国首个县级竹林碳汇收储交易平台。


(3)项目+资源:通过经政府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获得收益等。资源包括水权(区域水权、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等。


    其中,区域水权交易是EOD项目利用资源获得收益的主要途径。社会资本通过对江河湖泊等水源地或水污染的治理,产出可供市场交易的“水资源”,并将其转化成为可供区域水权交易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实现水权交易收益。


案例:以“中国水权交易所”区域水域交易的交易信息为例,永定河流域治理项目的北京官厅水库在2016~2018年共有3笔交易信息。


    每年成交水量达成4000万~5000万立方,单价为0.294元/每立方米,即区域水域交易单笔可实现超过千万的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


    土地增值收益是指匹配一定的经营性土地收益作为反哺社会资本项目收益的来源。


    需要明确的是,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环办科财〔2022〕6号)又进一步明确“不以土地出让收益等返还补助作为项目收益”。


    所以,目前EOD项目无法通过土地出让获取项目收益。但土地指标收益将成为土地增值收益的最新突破口,就是运营公司通过对流域周边存量农用地或水利设施进行治理。


    通过对用地指标集中整治,释放出结余的用地指标,明确“增减挂钩交易指标”规模数量,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这无疑吸引社会资本可以合规的参与到地方政府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为解决当地政府财政资金不足起到重要作用。


案例:以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两江四圩EOD项目为例,经过生态治理,预计释放土地指标3000亩,按照40万/亩的流转价格,地方留存按照93%计算,预计指标交易收益可以达到11.16亿元。


(一般情况下中央和地方留存比例各占50%,但各个省份具体留存比例可能有较大差异,具体情况根据当地税收政策进行查询)。



政策性奖补资金收益


    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投资回报不足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可申请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生态修复专项奖补资金等作为项目收益的补充来源。


    各部委发布的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八类


    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案例:安庆北部新城区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项目在其草签协议中约定:“若甲方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服务费,甲方通过发行企业债、安徽省EOD试点政策性银行贷款及政府专项奖补资金、生态修复专项奖补资金、资源类项目贷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从风险承担角度考量,地方平台为激励社会资本方强化经营,而不是简单的托底,通常会将此类补贴条款在进行投资人招商的时候通过竞价确定,以形成完整的经营风险分担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投资补贴机制不能设计成债务性条款,否则存在合规风险。


股权回购



    在项目合作期限回报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股权回购实现投资退出。


案例:蓟运河(蓟州段)全域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岳阳自贸片区EOD数字经济产业综合体建设项目(投资人+EPC)这两个项目在项目回报机制中均包括股权回购条款。


    股权回购条款通常约定,项目合作完成时,由项目公司其他股东(通常是项目业主)进行股权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投资本金加约定收益。


    这种投资退出方式要考虑国有企业交易相关程序性要求,且股权收购的溢价收购需要有充分的估值基础,否则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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