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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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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编征集 | 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及土壤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最新团体标准,欢迎参编!

 

当前我国标准化改革步伐加快,国务院陆续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 (2015) 13号)、《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国办发(2015) 89号)和《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提出了“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的要求,同时部署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我国标准化水平。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市场主导:市场主体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

政府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营造团体标准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创新驱动:及时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协调推进:与现有标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征集中
01
《有机污染场地土层剖面钻进探测一体化装备操作指南》

规定了挥发性有机污染场地钻测一体化装备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原位实时探测的工作方法。

02
《污染地块修复全过程档案管理技术指南》

规定了污染地块修复全过程档案管理的原则、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


适用于污染地块修复责任单位掌握修复实施进展和数据资料,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修复全过程监管参考依据。应对污染地块修复过程及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有效记录归档,辅助污染地块修复过程中施工、监理和效果评估结果的综合评判,并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机构的信息管理要求。


使用对象包括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和后期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污染地块修复责任单位、进行污染地块监督管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03
《西南地区历史遗留有色金属废渣堆场风险管控阶段性成效评价技术指南》

规定了西南地区涉重金属固废堆存点风险管控成效评估(验收)的原则、技术流程、指标、方法及报告编制等要求。


指南适用于西南地区单个或区域连片的涉重金属固废堆存点风险管控成效评估(验收)工作。

04
《污染场地修复综合成本效益分析技术指南》

规定了场地污染场地修复修复综合费用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适用于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方案比选成本效益分析,为场地修复全过程成本效益分析提供指导,为区域政策成本效益分析提供参考,为宏观成本效益分析提供案例依据。污染场地修复目标决策分析、已完成修复工程的成本效益回顾性评估、即将实施修复技术的成本效益预测和比较分析。


05
《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场地应急处置技术指南》

提出了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场地应急处置技术的总则,明确了前期处置、后期处置和事故调查与损失核算要求,规范了处置技术方案制定以及工程设计等方面内容。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工作可参考本指南内容。


适用于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场地应急处置,其他重金属污染场地处置可参照执行。


06
《土壤重金属便携式XXX检测仪技术要求和方法》

提出了使用便携式XXX射线荧光光谱法现场快速检测土壤重金属技术的总则,包括测定时应遵循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


适用于土壤重金属污染场地的现场快速检测,包括定性半定量筛选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应用。

预研中
07
《XX用地土壤XX评估技术指南》
08
《绿色XX环境XX工程XX技术指南》
09
《XX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效益核算技术规程》
10
《XX垃圾资源化利用XX减排XX方法》


一、参编单位资格条件

参编单位应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重视标准化工作,理解标准化意义。

参编人员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多年的实践工作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素养与基础理论水平,并能够积极参与标准编制过程中各项工作。


二、 参编单位权力义务

(一)享有权利

1.在标准前言参编单位名单中,列入参编单位名称;

2.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列入标准起草人名单;

3.标准参编单位、起草人享有对相应标准编写内容技术要点提出建议和标准编制组讨论协商的权利。


(二)承担义务

1.参编单位适时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配合协调会及调研活动,发表独立见解,并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2.参编单位应共享本单位在行业统计指标和业务规则规范方面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为标准编制团队提供参考;

3.参编单位应为标准编制工作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用于标准编制工作中所需的调研走访、验证实验和工作会议等。


三、 参编申请流程

1.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2.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简介等材料;

3.申请单位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秘书处上述联系方式; 

4.经中华环保联合会固危废及土壤污染治理专业委员会及主编单位审核通过,并支持相应编制经费即可作为参编单位。


四、 团体标准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世玉

电  话:19121715991(同微信号)

邮  箱:bgs@acef-chs.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 14 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五层501

电话:010-53650806

邮箱:acef_ch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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