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应动态调整。
中华环保联合会为配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修订征集意见工作,特开展豁免管理清单修订征集意见工作。
征集意见需围绕固体废物的危险种类特性、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去向、固体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情况,危险废物拟豁免环节的环境风险评估、危险废物在拟豁免环节豁免后对行业和环境监管的影响等方面提出。
提出修订意见的部门单位,请将修订意见表、修订依据和支撑材料报告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世玉
电 话:19121715991(同微信)
邮 箱:bgs@acef-chs.cn